
雅虎为期一个月的雅虎搜虫行动正式结束了。面对日益升级的搜索引擎竞争,这个活动也许为搜索引擎质量竞争提供了新的出路。雅虎“搜虫”活动针对目前搜索引擎搜索结果存在的两大问题:“网站未收录”、“作弊网站(SPAM)”进行。雅虎甚至开设了为数不菲的奖金鼓励用户参加。
雅虎在搜索应用方面能够出此一棋,看得出来其用心可谓“良苦”。其实在中国的搜索行业里,其竞争格局类似一出现代版的“三国演义”。百度堪比魏国疆域最广,又以北方为盛;Google与吴国相当,割据江东;雅虎如“蜀汉”,有可能后来者居上。至少是“三分天下”,谁也吃不掉谁,必将并辔而行。
兴趣所至,我用“雅虎搜索”搜索了所谓的“虫子”。即如雅虎所言,“它们比较狡猾,会采用很多方法干扰我们的搜索。”雅虎为此命名的“毛毛虫”和“菜青虫”,正是泛化的网络海洋里存在的不确定因素。如何把它们捞出来,就像如何采取SEO技术优化网站,从而获得搜索引擎网站的青睐,使得其网站在关键词搜索中排名靠前。
事实上,有关搜索服务商推出竞价排名的初衷――不正是借助搜索关键词的排位,从而变相为企业或产品宣传创收吗?为此,百度和Google涉嫌竞价排名欺诈一度闹得沸沸扬扬。更损的是,此前百度搜索涉及“天极下载”的结果,多处直接指向百度收购的另一家关联网站“天空下载”网站。除了当事者,没人知道究竟这是有意为之还是无心之过?

众所周知,雅虎中国与奇虎网的那点过节儿。就像曾经的拜把子兄弟,由于义气不和而闹得鸡飞狗跳。但雅虎的聪明之处,正是没有借搜索的专利棒封杀奇虎网站。如果奇虎网真的成了雅虎搜索视线里的“毛毛虫”,网民就不能借助雅虎搜索到奇虎论坛里的精粹内容。这不仅让网民感到不方便,也将使雅虎搜索对待网站的公平性受到质疑。
作为个人或企业的网站经营者,最希望见到的就是被搜索网站检索并排名靠前。在搜索内容的更新方面,Google步履蹒跚总要比别人慢上三两步。另外Google封杀个别网站后,不再理会网站主的重新登录要求。如果登录问题是网站主作弊所致,那么更新就是Google技术所致。而谷歌一直强调技术至上,不明白它为何就不如百度或雅虎的动作敏捷。
在雅虎搜索“毛毛虫”净化网络垃圾链接时,实际上照顾到的还是网民利益。今年9月CNNIC发表的《2006年中国搜索引擎市场调查报告》显示,百度市场份额保持稳固且强劲的增长,谷歌大幅受挫,雅虎成为用户忠诚度上升速度最快的搜索引擎。同期发布的互联网分析师吕伯望的调查报告显示:百度之外,雅虎在京沪穗市场占有率获得提升。
如同秋天的谷浪般此起彼伏,谷歌在京沪穗三地受挫,或许是老天爷在与谷歌开一个善意的玩笑吧,当它的希望越大其失望也就越大。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谷歌中国高管居然先后宣称不看重赢利和市场份额。既然谷歌这也不看重,那也不放在眼里,那还在中国做什么?至少雅虎还能搜搜虫,我想谷歌怕是连搜虫之心也懒得了,就等着天下掉下大馅饼。
吕伯望认为:“未来中国搜索引擎市场的角力,将主要发生在百度、Google和雅虎之间。”。如今百度市场份额遥遥领先,谷歌份额一路下滑,位于第三位的雅虎搜索则节节上升。而在我看来,“不得人心者,失天下。”更名后的“谷歌”饱受非议,表现的越来越不适应于本土化市场。而百度“非议缠身”致使公司形象大受毁损,他们到底怎么了?

有调查发现,大部分用户在使用搜索引擎时,单个搜索引擎无法满足其全部需要。中国科学院完成的《基于客户体验的搜索引擎相关性改进报告》也认为:国内三大主流中文搜索引擎中,雅虎在搜索相关性上已经比肩百度,并在“页面相关性”、“标题摘要”等指标的评价上略微胜出,这也意味着质量无差别化的搜索时代来临。
现在搜索引擎的发展,正从技术导向、应用导向向用户导向转变。三大中文搜索引擎都存在着较大的提升空间,其中包括搜索结果和体验。随着雅虎搜虫活动的结束,中国搜索在如何把握用户需求方面也算是多了一个参考案例。至于雅虎搜虫,到底是谁的饕餮大餐?——我以为,谁能把握住用户需求,谁就能够抢食先机。
独家评论:彭行洋 (转载请注明出处)

据17日南方日报消息,买一台路由器接上宽带,家里的多台电脑就可以同时无线上网了——如今,通过路由器实现宽带共享的家庭越来越普遍,有的小区甚至是一户报装宽带,邻居几户共享上网。但是,最近网上关于中国电信封杀路由器的传闻却日益鼎盛。有的网民透露,中国电信近期将大规模地展开路由器的排查工作;有的更言之凿凿地声称,自己因为使用路由器已经遭到了限速、断流等限制。
其实在中国的许多城市里,多用户共享宽带的现象的确客观存在。比如在重庆市,我有个朋友在家上网就是与邻居共享一条宽带。我问过她有关安全之类的问题,但她不以为然,反而觉得这样上网比较节省开支。当然,她对网络带宽也没有过高要求,上网也就看看资讯,听听歌之类。另外随着城市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买得起多台电脑,自然一个家庭中多台电脑共享宽带的现象,也就屡见不鲜了。
有关广东记者针对上述现象的详细调查中,提到了茂名市公安局公布的一份措辞严厉的通告:“多户人家擅自合用一条宽带线路共同上网”是违法行为,这个定性颇为令人费解。因为茂名市公安机关限制多户共享宽带上网的依据,主要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而前者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我不明白的是,共享宽带上网的“多用户”属于单位?法人?还是其他组织?如果个人用户代表的仅是家庭,还要到公安机关进行所谓的“备案”吗?再说多用户共享宽带上网,充其量损害的只是电信公司的利益,由公安局出面实施监管的问题是:公安局代表的是电信企业的利益?还是维护企业利益而不顾用户利益?因为共享宽带涉及到电信与用户,双方利益是此消彼长的。至于公安局为了维护互联网安全着想而单方面采取的强制措施,与国家的相关规定好象并不靠谱,本人也并不苟同这种防微杜渐的“一刀切”行为。
还是7月初,重庆市公安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国际联网备案管理的通告》,要求国际联网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进行备案,其中包括通过拨号或专线等方式上网的个人用户。违反该通告不履行备案的个人和单位,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停机整顿不超过六个月的处罚。但到9月底,重庆常委会议听取《重庆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一审规定用户应在网络正式联通后30日内须向市公安局备案,二审时将条例修订为:到公安机关备案的只限于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信息服务单位,用户无须办理此类手续。
鉴于以上的条例,曾在全国范围内引起网民广泛关注和议论。事实上,就算是个人用户都到公安局备案,未必就能很好防范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如果个别网民需要利用网络犯罪,他完全可以选择网吧等公共网络场所。再说,公安局能够保证备案信息安全不会对外泄露吗?如果用户信息外泄了,公安局又将承担起什么样的责任呢?
而从互联网技术角度来看这个问题,由于第一代互联网美国分配给中国的IP地址资源十分有限。现在第二代互联网已经呼之欲出,倘若中国自主建设的IPv6网得到应用,每个家庭上网用户都有自己唯一的真实IP地址。如同个人身份证一样可以准确查找,还有必要对个人用户备案吗?说白了,这是随着中国互联网的发展由技术就能解决的问题。
反观之,如果茂名市公安局查禁“多户合用一条宽带”的行为,仅是为了电信企业利益保驾护航。那么茂名市公安局的真实目的就值得质疑,所谓给网络监管与安全工作带来的威胁和隐患,不过是一个堂而皇之的借口罢了。而电信公司在公安局这把“保护伞”下,其限制多户共享及一户多机的做法,就是为了自己多收钱的“霸王条款”,致使处于劣势群体的广大用户利益受损。如此看来,当公安局充当了电信公司强奸民意的刽子手,不知是否其管辖下的一种越权行为?
除了广东之外,因共享宽带上网而引发的纠纷在全国并不少见。江苏、福建、湖北等地,都有用户声称因为使用路由器而遭到了限速、封杀。只是很多情况下,大多数用户搞不清楚自己的宽带问题是不是因为路由器而惹出的祸端。而电信部门的多数工作人员都表示,电信不建议、不提倡用户使用路由器共享宽带,“一台电脑接一条宽带线,这样才能享受到最好的宽带服务”。这种态度不难理解:毕竟使用路由器共享宽带,尤其是多户共用一条宽带,不仅占用运营商的网络资源,也影响电信企业实际收入。

于是在共享宽带的问题上,用户与宽带运营商各有各的利益。但我个人不支持多用户共享宽带的做法,因为这确实存在不安全的因素,用户没必要节省这个钱。至于家庭内多台电脑共享宽带,则可以通过按带宽收费调节的方式解决,要么减速,那么提速多收费。而现实中的广州电信ADSL近期已开始提速行动,个人或单位用户可以缴纳130-500元不等的包月费用,从而享受到512K至 4M不同的网络带宽。
无独有偶,为了杜绝ADSL宽带用户账号被盗引发的资金损失。从本月开始,北京网通和电信两大固网运营的宽带用户,将不能使用同一个ADSL账号在不同的固定电话上进行宽带上网。同时北京网通提示用户,如果用户家中有两部不同号码的固定电话并希望都能上网的话,那么今后将只能申请两个不同的ADSL账号。
当初在鼓励和发展ADSL宽带用户时,用户均可以采取一个账号在不同固话上上网。如今北京电信和网通居然认为,从去年开始由于ADSL出现盗号,导致用户账号被盗后用于在其他电话上上网并使用上网费支付网上购物费用等。这个恶果,同样属于技术层面上的问题,应该由运营商负责并采用技术手段控制,而不是保护被盗用户利益的唯一办法。可见ADSL“捆绑”电话号的非常措施,不可谓不是又一种“霸王”行径。
评论:彭行洋 来源:人民网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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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之争下,用户与宽带运营商孰是孰非